目標
為規範本會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行為遵守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確保個人資料之保護及管理,特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作為有效評估本會遵循法律及優良實務的狀況。
適用範圍
本會個人資料管理制度導入範圍內所有與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等作業相關之單位、人員、業務流程與系統。
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求
個人資料保護原則
政策內容
1.本會只基於法律規範要求及合法之目的,且在確實必要範圍內使用個人資訊。
2.本會只基於法律規範要求及合法之目的,且在確實必要範圍內使用個人資訊。
3.將如何使用個人資訊及處理者資訊,清楚提供給當事人(包含孩童)。
4.在直接蒐集(兒童)個人資訊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5.公平且合法的使用處理個人資訊。
6.應維持一份列有本會所使用之個人資料類別的文件化清單。
7.維持正確的個人資訊,在必要時保持更新。
8.對於所取得之個人資料,應建立個人資料檔案清冊並適當維護相關內容。
9.只有在基於法律或法規的要求或合法的組織目的時留存個人資訊,且確保及時與適當的處置。
10.尊重自然人對其個人資訊的權利。
11.保障所有個人資訊的安全。
12.本會於利用個人資料時,除需依個資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外,如需為特定目的以外之利用時,將依據個資法第十六條之規定辦理;倘有需取得當事人同意之必要者,本會應依法取得當事人之同意。
13.本會所蒐集、處理之個人資料,應遵循我國個資法及本會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之規範,且個人資料之使用為本會執行法定職務必要或業務所需,方可為本會承辦同仁利用。
14.本會取得之個人資料,如有進行國際傳輸之必要者,謹遵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且不違反國家重大利益、不以迂迴方法向第三國傳遞或利用個人資料規避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等原則辦理。如為因應國際條約或協定有特別規定或資料接受國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未有完善之法令致有損害當事人權益之虞,本會將於符合相關法規命令限制之情況下進行國際傳輸,以維護個人資料之安全。
15.本會員工若為海外其他國家人民時,仍須遵循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16.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允許的各種例外狀況之適用。
政策之評估與審查
公告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