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

中華民國泰國拳協會置理事二十一人(含理事長一人),其中運動選手理事五人,其餘由個人會員理事及 團體會員理事依選舉得票高低排序,並依選舉得票數高低排序,並依任一方均不逾全部理事二分之一。理事長為當然理事,由個人會員(代表)及團體會員代表依無記名單記法投票選出。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七人,由理事互選之。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召集會員大會、理事會並擔任主席。常務理事置副理事長二人,其選任方式可由理事長自常務理事中指定。

理事會職權

  • 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 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
  • 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選舉及罷免之投票方式(直接投票或通訊票)。
  • 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 聘免工作人員。
  • 依本會組織章程第六條之任務,訂定中長期發展計畫,並據以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 算、決算。
  • 其他應執行事項。

理事會簡歷

蔡豐穗

理事長

楊青錦

副理事長

陳柏宏

副理事長

陳柏仲

常務理事

陳良魁

常務理事

王士豪

常務理事

鍾復

常務理事

簡萬士

理事

葉俊昌

理事

朱罠陽

理事

葉惠慈

理事

張世杰

理事

張建凱

理事

林綾繪

理事

李南暉

理事

林契言

理事

吳秉魁

理事

尤登弘

理事

高瑋濂

理事

李唐

理事

鄭彥良

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