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

中華民國泰國拳協會置監事七人,任期四年,由會員選舉之,成立監事會。監事互選常務監事二人,監察日常會務,並由監事就常務監事中選舉一人 為監事會召集人,並擔任監事會主席。

監事會職權

  •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 審核年度決算。
  • 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 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 其他應監察事項。

監事會簡歷

陸士龍

常務監事兼任監事會主席

李南暉

常務監事

張慶選

監事

吳秉魁

監事

鄭宇哲

監事

陳良魁

監事

楊志儒

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