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置理事21人(含理事長1人),其中運動選手理事5人,其餘由個人會員理事及團體會員理事依選舉得票高低排序,並依選舉得票數高低排序,並依任一方均不逾全部理事二分之一。監事會置由會員選舉監事7人,由監事互選出2人為常務監事,並就常務監事中推舉1人為監事會主席。
依業務需要,邀聘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成立各專項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並包含選訓、教練、裁判、紀律、運動員、選務、申訴評議、運動禁藥及法式踢腿術委員會。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置理事21人(含理事長1人),其中運動選手理事5人,其餘由個人會員理事及團體會員理事依選舉得票高低排序,並依選舉得票數高低排序,並依任一方均不逾全部理事二分之一。監事會置由會員選舉監事7人,由監事互選出2人為常務監事,並就常務監事中推舉1人為監事會主席。
依業務需要,邀聘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成立各專項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並包含選訓、教練、裁判、紀律、運動員、選務、申訴評議、運動禁藥及法式踢腿術委員會。

| 第1屆~第2屆 (民國103年12月~111年3月) | 張恩煌 |
| 第1屆~第2屆 (民國103年12月~111年3月) | 簡志偉 | |
| 第1屆 (民國103年12月~107年12月) | 柯富國 | |
| 第2屆 (民國107年3月~111年3月) | 邱文頊 |
「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輔導要點」業於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00020277B號令訂定,要點內容請參閱下列連結,或上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查詢。
依據運動禁藥管制辦法,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應於國家代表隊遴選期間進行藥檢。主辦單位需於賽事規章告知事項請參閱
為運動員委員會選任委員選舉,敬請 鈞署協助函轉各相關體育機構及學校,並於 鈞署及各級函轉單位官網公告周知,敬請 鑒核。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5月14日茲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辦理開會運動員委員會選任委員選舉,惠請於貴機關、院校、團體官網公告周知,請查照。